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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館守則(中文守則若與英文版不一致時, 應以英文版為主)
 
 一般守則
 
 
 
進入親子書坊兒童中文圖書館(以下簡稱"親子書坊"或"圖書館")時, 必須出示有效的親子書坊借書證(以下簡稱"借書證"). 
如有人有濫用圖書館或借書證的情形, 親子書坊有權取消其借書資格.
 借書證發卡及使用原則
 
 
 
任何年滿十八歲的加州居民, 在填寫借書證申請表且出示身分證件及地址證明後, 得申請借書證.
借書證申請者在借書證核准之後, 就成為"註冊借書人", 並且擁有一式兩份之借書證.  每個家庭(同一住址)只能允許有一名"註冊借書人".
	
註冊借書人必須負責一切書籍逾期未還, 損壞或是遺失的費用. 
	
如果借書證遺失或遭竊, 註冊借書人必須立刻通知圖書館註銷借書證, 否則註冊借書人仍需負責屬於該借書證的一切費用.
	
第一套一式兩份借書證是免費的. 此後補發的任何借書證需繳交每套(兩份)美金$10工本費. 先前借書證上所遺留的罰金或費用必須先繳清, 借書證才與予補發.
 館內瀏覽守則
 
 
 
在圖書館內或是周圍停車場, 十八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全時間陪同. 
圖書館內, 禁止進行任何對他人或圖書館財產有害的活動. 
圖書館內, 禁止攜帶寵物, 玩輪鞋, 玩滑板, 騎腳踏車, 也禁止攜帶其他運動器材或大型玩具入內. 
圖書館內禁止吸煙及飲酒. 
圖書館內禁止大聲喧嘩或使用不雅語言 
除非是使用耳機, 私人錄音機, CD, mp3, 或其他音響不能在圖書館內使用.當圖書館員覺得噪音仍然太大時, 圖書館員有權請個人關掉機器, 或是請個人暫時離開圖書館. 
圖書館內禁止任何個人販賣或推銷行為. 
圖書館內禁止奔跑, 跳躍, 或是嬉戲打鬧.
請看守好私人財物, 圖書館不負責您私人財物的遺失或竊盜. 
圖書館內並不依年齡限制瀏覽內容.  父母親或監護人應負責監督未成年人選擇適合他們年齡的書籍資料. 
圖書館有權拒絕提供服務給任何人.
圖書館有權要求干擾圖書館環境的任何人離開圖書館.
 圖書出借原則
 
 
 
欲借出任何圖書館書籍資料必須辦理出借手續. 未辦理出借手續前就將書籍資料攜出圖書館是違法的. (California Penal Code 490.5). 所有書籍資料歸還時應該保持出借時的原狀. 
在兩星期之內, 同張借書證(一式兩份視為同一張)最多可以借六項資料 (書籍或是影音資料). 
出借時間以兩星期為限. 如果無人申請保留該項資料, 出借時間得延長一次. 請洽值班圖書館員或打電話通知我們延長出借時間. 
逾期超過三十天未還的資料將視為遺失. 資料視為遺失時, "註冊借書人"必須負責遺失罰金 (請見以下罰金規則). 
 罰金規則
 
 
 
補發借書證: 每套(一式兩份)美金 $ 10.00
逾期未還:
	書籍印刷品: 每件每日美金 $ 0.25  
	影音及其他資料: 每件每日美金 $ 0.50 	
	逾三十日未還的書籍資料將視為遺失
損壞或是遺失: 每件圖書資料以美金 $ 25 計算
 有關隱私權
 
 圖書館負有保護個人隱私權的責任. 加州法令保障註冊及出借資料的機密性. 會員所問的問題, 所閱讀的資料, 及註冊時填寫的資料都是機密的. 除了在以下依法值行的狀況外, 這些機密資料不會外洩給任何人, 市府單位, 或州政府單位:
 
	(含有圖書館使用者姓名的借書資料, 其它資料, 與圖書館往來交易資料都是機密的. 這些資料包括個人姓名, 地址, 電話號碼, email地址, 罰金資料等. 除非值行勤務時所需, 圖書館職員不得使用這些資料於其他用途.)當圖書館當局及圖書館員在值行勤務所需時.
	當機密資料所有人以書面同意特定人士閱覽使用時. 
	在適當的法院命令時. 
 
 
 有限責任
 
 圖書館及其職員將盡可能保護圖書館會員的資料及記錄.
然而有些會員資料(如會員姓名或其圖書資料等), 會經由public Internet網站傳輸, 所有圖書館會員必須了解並接受因使用public Internet所造成資料外流的可能性及危險性.  所有圖書館會員必須接受, 圖書館對在Internet上傳輸而遭竊或非故意遺失的會員資料所造成的損失(無論是直接或非直接或任何類似的損失)不負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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